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有机铁皮石斛生产和加工的要求,包括场地准备、基质、栽种、管理和病虫害防治、采收加工、建立生产档案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设施栽培的铁皮石斛生产管理,采收和加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构成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但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19630 有机产品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2002年版)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部分。
铁皮枫斗
铁皮石斛采收后,除去部分须根、杂质,用开水略烫或烘软,经搓、烘或晒而成的加工品。
4 产地要求
4.1 环境
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应在无规定疫病区内进行,远离城区、工矿区、交通主干线、工业、生活垃圾场等污染源。应符合GB 19630对产地环境的要求。
4.2 转换期
转换期一般不少于36个月。新开荒的、长期撂荒的、长期按传统农业生产方式耕种的或有充分证据证明多年未使用禁用物质的农田,也应经过至少12个月的转换期。转换期内必须完全按照有机农业的要求进行管理。
4.3 缓冲带
缓冲带有机铁皮石斛种植区与常规农用区之间应有缓冲带。保证有机铁皮石斛种植区不受污染,防止临近常规地块的禁用物质的漂移。
4.4 场地准备
4.4.1 深翻消毒
栽培设施搭建前先深翻土壤20cm~30cm,曝晒,表面撒生石灰100kg/667m2。
4.4.2 设施准备
铁皮石斛以保护地栽培为宜,可使用玻璃温室或大棚等设施,配备遮阳网、喷雾和灌溉设备。
4.4.3 开沟作畦
畦宽1.2m ~1.4m、长不大于40m;畦面呈龟背形,畦高约15cm;开好畦沟、围沟,使沟沟相通,并有出水口。
4.5 基质
4.5.1 基质选择
基质包括松鳞、苔藓、植物根、茎、叶及碎石片等。
4.5.2 处理
基质在使用前应该经高温等消毒,使用植物根茎叶的,应该通过堆制、浸泡和煎煮等处理;基质含水量为60%左右。
4.2.3 铺设基质
将基质铺在畦面上,高约10cm,可播种共生菌菌种。菌种因符合GB 19630的要求。
4.3 栽种
4.3.1 品种
选择有机种子,只有在得不到经认证的有机种子的情况下,使用未禁用物质处理的常规种子。
禁止使用转基因或含转基因成分的种子。
选用适合当地栽培环境的优质、高产、抗病品种。
4.3.2 栽培季节
3月下旬~6月底为铁皮石斛的适宜移栽季节,冬季应该在有加温的设施中栽种。
4.3.3 栽种方式
可用单株或丛栽方式栽种,单株按10cm×5cm行株距,丛栽以2株~4株为一丛,按10cm×10cm行株距栽种。
4.3.4 用苗量
10万株/667m2以上。
4.4 管理
4.4.1 光照
在生长期,采用遮阳降低光照。
4.4.2 温度
铁皮石斛适宜生长温度为15℃~28℃,栽培棚内温度应低于45℃,高于0℃。
4.4.3 水分
基质以偏干为好,栽种后视植株生长情况,在第三天开始可以进行第一次浇水。若天气干旱,可结合追肥进行灌水。如遇伏天干旱,可在早晚喷水,切勿在阳光曝晒下进行。多雨地区和雨季,要及时清沟理墒,加深畦沟和排水沟,及时排水。
4.4.4 施肥
栽种一周后,可喷施叶面肥,以后视情况每次施农家肥50kg/667m2 ~100kg/667m2; 10月下旬追施一次肥;开春后再施农家肥50 kg /667m2~100kg/667m2。所施肥料应满足GB 19630的要求。
4.4.5 中耕除草
栽种后,应及时人工除草和松土。
4.4.6 越冬管理
越冬管理主要是保温,措施有:加二道膜、人工加温等。进入冬季前要对石斛进行抗冻锻炼并适当降低湿度,每半个月喷一次水。
4.5 病虫害及其防治
4.5.1 铁皮石斛的病虫害防治原则
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方法。在防治工作中,使用的农药要符合GB 19630的要求。尽量使用物理方法,在必须施用时,严格执行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农药使用原则和GB 19630的要求,选用几种不同类品种进行交替使用,避免长期使用单一品种,以延缓害虫抗药性的产生。严格掌握用药量和用药时期。
4.5.2 加强农业防治
进行场地预处理、清理场地周围的杂物、棚内外严格隔离,应用遮荫网。合理通风,降湿,开展以竹醋液、石灰、黑光灯诱杀等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措施。竹醋液防治方法为:原液稀释300倍~500倍,每周进行叶面喷施,可以改善石斛光合作用,有效防治病害,并对害虫有趋避效果。
4.5.3 铁皮石斛的主要病害及其防治
4.5.3.1 铁皮石斛的主要病害有炭疽病,白绢病和白粉病。宜采用物理方法治理,如白绢病,发现病株立即拔除烧毁,并用生石灰粉处理病穴;白粉病在大田栽培时发生较多,一般加强通风可以减轻。
4.5.3.2 若无法有效控制,可使用药剂,应符合GB 19630的要求。
4.5.4 铁皮石斛的主要虫害及其防治
4.5.4.1 主要虫害有斜纹夜蛾,短额负蝗,蜗牛和蛞蝓以及地下害虫,主要是蝼蛄和小地老虎。宜主要采取物理方法,如斜纹夜蛾,利用杀虫灯、性诱剂等诱杀害虫或及时摘除卵块或初孵幼虫群集的"纱窗叶";短额负蝗,清除田边、地头、沟旁杂草;在畦四周撒石灰,防止蜗牛和蛞蝓爬入畦内危害;用黑光灯诱杀蝼蛄和小地老虎的成虫,灯下放置盛虫的容器,内装适量的水,水中滴入少许煤油。
4.5.4.2 若无法有效控制,可使用药剂,应符合GB 19630的要求。
5 采收和加工
5.1 采收时间和方法
铁皮石斛适宜采收时间为11月至次年6月,采取采旧留新和全草采收两种方式。实行采旧留新的,采收20个月以上生长期的地上部分植株。
5.2 验收与贮藏
采收后及时剔除病株,称量,检测多糖、水份等;检测农药、重金属残留等项目,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及时处理;铁皮石斛鲜品可置阴凉潮湿处,防冻。
5.3 烘干与保存
鲜品通过除杂、清洗后切段、60℃以下低温烘干,含水量11%。干品置于通风干燥处,防潮。
5.4 铁皮枫斗加工
5.4.1 整理
鲜铁皮石斛原料去根、花序梗,并剥去叶鞘,短条留用,切成7cm-10cm的短段。
5.4.2 烘培
低温烘培,除去水份并软化,以便于卷曲,同时在软化过程中尽可能除去残留叶鞘。
5.4.3 卷曲加箍
加箍的目的使卷曲紧密,不致散开,形态美观,均匀一律。加箍的材料一般是稻草杆。
5.4.4 干燥
低温干燥,以免枯焦。表面至金黄色。
6 建立生产档案
基地农户要对种植铁皮石斛的全过程建立档案,全面记载种、肥、药的使用种类、使用时间、使用数量以及在田间管理上采取的技术措施,存档备查。并按《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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